苏瑰(639年-710年),一名瓌,字昌容,京兆武功(今陕西杨凌大寨镇)人,唐朝宰相,西魏度支尚书苏绰玄孙,隋朝尚书左仆射苏威曾孙。
苏瑰进士出身,历任恒州参军、豫王府录事参军、朗州刺史、歙州刺史、扬州长史、尚书右丞、户部尚书、侍中、吏部尚书、右仆射,封许国公。
710年(景龙四年),唐中宗去世,苏瑰极力主张由相王李旦辅政。唐睿宗继位后,苏瑰进拜左仆射,不久因年迈被罢为太子少傅,死后追赠司空、荆州大都督,谥号文贞。716年(开元四年),配享睿宗庙庭。729年(开元十七年),加赠司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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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瑰早年经历
苏瑰二十岁时便考中进士,补任恒州参军,后在太子左庶子张大安的举荐下,升任豫王府录事参军,受到长史王德真、司马刘祎之的器重,历任朗、歙二州刺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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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瑰累任要职
702年(长安二年),苏瑰出任扬州大都督府长史。扬州地处要冲,多有珠翠珍怪之物,前任长史张潜、于辩机趁机敛财数万。而苏瑰到任后,两袖清风,分毫不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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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5年(神龙元年),苏瑰回朝,担任尚书右丞,封怀县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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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熟悉法律,精通典章,受命修定律令格式。不久,苏瑰改任户部尚书,又加银青光禄大夫,负责户口审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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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瑰担任宰相
706年(神龙二年),苏瑰进拜侍中,封淮阳县子,并充任西京留守。当时,术士郑普思在雍岐地区召聚党羽,密谋作乱,被苏瑰逮捕下狱。郑普思之妻第五氏深受韦皇后宠信,能随意出入禁宫。唐中宗特意下诏,命苏瑰释放郑普思。苏瑰不肯,再三进言,左仆射魏元忠也上表劝谏,郑普思最终被流放儋州(在今海南)。不久,苏瑰改任吏部尚书,进封淮阳县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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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9年(景龙三年),苏瑰改任尚书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三品,进封许国公。不久,唐中宗打算到南郊祭天。国子祭酒祝钦明受韦皇后指使,上表皇帝,建议由皇后担任亚献、安乐公主担任终献。苏瑰认为此举不合礼制,在皇帝面前指责祝钦明。唐中宗虽知苏瑰所言有理,但最终还是同意了祝钦明的奏请。同年六月,苏瑰与唐休璟一同监修国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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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0年(景龙四年),韦皇后为篡夺皇位,毒死唐中宗。上官婉儿与太平公主起草遗诏,却让韦皇后临朝摄政,命相王李旦以太尉之职辅政。苏瑰与宰相韦安石、韦巨源、萧至忠、宗楚客、韦温等人被召入禁中,商议后事。宗楚客是韦氏党羽,道:“自古叔嫂不通问,太后临朝,相王不宜辅政。”苏瑰正色道:“遗诏乃先帝之意,岂能随意更改?”宗楚客大怒。最终,李旦被削去辅政之责,苏瑰则称病不肯上朝。不久,韦氏被诛,李旦继位,是为唐睿宗,进拜苏瑰为尚书左仆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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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瑰病逝
同年十一月,苏瑰因年迈多病,被罢为太子少傅。不久,苏瑰病逝,遗命薄葬,终年七十二岁,追赠司空、荆州大都督。赐谥文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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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6年(开元四年),苏瑰与徐国公刘幽求一同配享睿宗庙庭。729年(开元十七年),唐玄宗又加赠苏瑰为司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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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卿大臣升迁后,按惯例应举行烧尾宴,宴请皇帝以谢恩。苏瑰升任尚书右仆射后,却没有举行烧尾宴。后来,宗晋卿在宫中侍宴时,对苏瑰道:“苏公升任仆射,没有烧尾,难道是不高兴吗?”唐中宗默然不语。苏瑰奏道:“臣听说宰相应该调和阴阳,代天子理顺万物。如今粮价暴涨,百姓穷困,宫中禁军还有三天没吃到饭的,这都是臣不称职所造成的,因此不敢举行烧尾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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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藏用:公体道贞固,立心简直,多识前言,遍详旧事。自周、隋损益,家牒可纪,公则绍之,罔不毕综。故闺门之内,孝悌成则;朋友之间,忠信克举。其在参佐也,婉娈柔嘉,丑夷不争;其事藩邸也,从容讽议,宾寮是仰。四为郎,而弥纶之功布於省囗;九为牧,而循良之绩著於州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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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昫:苏瑰,孔子云:“居其室,出其言善,则千里之外应之,况其迩者乎!”又“言行君子之枢机,枢机之发,荣辱之主也。”当中宗弃代,韦氏夺权,预谋者十有九人,咸生异议,瑰志存大节,独发谠言。其后善恶显彰,黜陟明著。圣人之言,验于斯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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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祁:瑰治州考课常最,为宰相,陈当世病利甚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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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瑰著有文集十卷、《中枢龟镜》一卷,还曾负责删定《删垂拱式》、《散颁格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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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祖:苏威,隋朝尚书左仆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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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父:苏夔,隋朝鸿胪少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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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:苏亶,官至台州刺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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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:苏琛,官至广州都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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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子:中书侍郎苏颋,苏冰,给事中苏诜,京兆少尹苏乂,苏颍,淮安太守苏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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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旧唐书·卷八十八·列传第三十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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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新唐书·卷一百二十五·列传第五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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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·卷二百八·唐纪二十四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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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·卷二百九·唐纪二十五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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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资治通鉴·卷二百一十·唐纪二十六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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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1.
苏瑰像取自清代光绪二十六年《澄江苏氏族谱》。2.
《旧唐书·苏瑰传》:瑰弱冠本州举进士,累授豫王府录事参军。长史王德真、司马刘祎之皆器重之。3.
《新唐书·苏瑰传》:擢进士第,补恒州参军。居母丧,哀毁加人,左庶子张大安表举孝悌,擢豫王府录事参军,历朗、歙二州刺史。4.
《旧唐书·苏瑰传》:长安中,累迁扬州大都督府长史。扬州地当冲要,多富商大贾,珠翠珍怪之产,前长史张潜、于辩机皆致之数万,唯瑰挺身而去。5.
《新唐书·苏瑰传》:神龙初,入为尚书右丞,封怀县男。6.
《旧唐书·苏瑰传》:神龙初,入为尚书右丞,以明习法律,多识台阁故事,特命删定律、令、格、式。寻加银青光禄大夫。是岁,再迁户部尚书,奏计帐,所管户时有六百一十五万六千一百四十一。7.
《旧唐书·苏瑰传》:寻加侍中。封淮阳县子,充西京留守。时秘书员外监郑普思谋为妖逆,雍、岐二州妖党大发,瑰收普思系狱考讯之。普思妻第五氏以鬼道为韦庶人所宠,居止禁中,由是中宗特敕慰谕瑰,令释普思之罪。瑰上言普思幻惑,罪当不赦。中宗至京,又面陈其状。尚书左仆射魏元忠奏曰:"苏瑰长者,其忠恳如此,愿陛下察之。"帝乃配流普思于儋州,其党并诛。瑰迁吏部尚书,进封淮阳县侯。8.
《旧唐书·苏瑰传》:景龙三年,转尚书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三品,进封许国公。是岁,将拜南郊,国子祭酒祝钦明希庶人旨,建议请皇后为亚献,安乐公主为终献。瑰深非其议,尝于御前面折钦明,帝虽悟,竟从钦明所奏。是岁六月,与唐休璟并加监修国史。9.
《新唐书·苏瑰传》:帝崩,遗诏皇太后临朝,相王以太尉辅政。后召宰相韦安石、韦巨源、萧至忠、宗楚客、纪处讷、韦温、李峤、韦嗣立、唐休璟、赵彦昭洎瑰议禁中。楚客猥曰:“太后临朝,相王有不通问之嫌,不宜辅政。”瑰正色曰:“遗制乃先帝意,安得辄改?”楚客等恕,卒削相王辅政事,瑰称疾不朝。是月,韦氏败,睿宗即位,进左仆射。10.
《旧唐书·苏瑰传》:景云元年,以老疾转太子少傅。是岁十一月薨,赠司空、荆州大都督,谥曰文贞。瑰临终遗令薄葬。11.
《旧唐书·苏瑰传》:四年,诏与徐国公刘幽求配享睿宗庙庭。十七年,加赠司徒。12.
《旧唐书·苏瑰传》:公卿大臣初拜官者,例许献食,名为“烧尾”。瑰拜仆射无所献。后因侍宴,将作大匠宗晋卿曰:“拜仆射竟不烧尾,岂不喜耶?”帝默然。瑰奏曰:“臣闻宰相者,主调阴阳,代天理物。今粒食踊贵,百姓不足,臣见宿卫兵至有三日不得食者。臣愚不称职,所以不敢烧尾。”13.
全唐文:卷二百三十八 .汉典网[引用日期2014-08-11]14.
旧唐书:列传第三十八 .国学导航[引用日期2014-08-11]1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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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唐书:艺文志二 .国学导航[引用日期2014-08-11]17.
新唐书:艺文志三 .国学导航[引用日期2014-08-11]18.
新唐书:艺文志四 .国学导航[引用日期2014-08-11]19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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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治通鉴:唐纪二十四 .国学导航[引用日期2014-08-11]21.
资治通鉴:唐纪二十五 .国学导航[引用日期2014-08-11]22.
资治通鉴:唐纪二十六 .国学导航[引用日期2014-08-11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