戴飞,女,汉族,1963年7月生,江苏盱眙人,1992年11月入党,1980年12月参加工作,省委党校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,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。
现任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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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0年12月盱眙县第一水泥厂工人;
1983年04月盱眙县司法局办事员;
1985年07月盱眙县法院书记员;
1990年09月盱眙县法院助审员;
1994年11月盱眙县法院审判员、临淮法庭副庭长;
1996年01月盱眙县临淮法庭庭长(1998年9月至2000年12月中央党校政法专业函授本科学习并毕业);
1999年03月任盱眙县法院院长助理、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;
2001年07月任盱眙县法院副院长、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;
2002年10月任盱眙县法院副院长、党组成员;
2003年01月任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、党组书记;
2004年11月任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党组副书记、政治部主任(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省委党校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并毕业);
2007年04月任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党组副书记;
2007年07月任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党组副书记(正处级);
2012年05月任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代理检察长、党组书记;
2012年06月任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;
[2]
2016年09月任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、二级高级检察官;
2016年12月任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副检察长、代检察长、二级高级检察官;
2017年02月任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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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3]
党的十六大代表,江苏省第十二届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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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三八红旗手
[6]
,全国十大杰出女法官
[6]
,省优秀共产党员
[7]
。
2017年1月23日,扬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会议,任命戴飞为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。
[3]
2017年3月30日,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,批准任命戴飞同志为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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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1.
检察长 戴飞 .扬州市检察院 [引用日期2018-01-10]2.
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简历 .盐阜大众报[引用日期2012-06-25]3.
扬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.扬州[引用日期2017-01-23]4.
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名单(盐城) .新浪网.2013-01-16[引用日期2013-08-30]5.
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.扬州日报 [引用日期2018-01-10]6.
高法全国妇联表彰十杰女法官 .光明日报.1999-02-26[引用日期2013-08-30]7.
法官戴飞当选为十六大代表 .中国法官网.2002-06-10[引用日期2013-08-30]8.
任免信息 .新华报业[引用日期2017-03-30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