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荣富,大学本科学历,中共党员,1971年参加工作,现任成都彩虹电器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。高级经济师,“全国轻工业劳动模范”,“四川省轻工系统劳动标兵”,“四川省优秀企业家”,“全国劳动模范”,“四川创业优秀企业家” 中国家电协会副理事长、中国日杂协会副理事长、四川省第八届、九届、十届、十一届人大代表,十一届四川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。先后荣获“成都市劳动模范”、“四川省劳动模范”、“四川省依靠职工办企业好经理”、“全国五一劳动奖章”、“全国劳动模范”等荣誉称号。
刘荣富,中共党员,1971年参加工作,现任成都彩虹电器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。高级经济师,“全国轻工业劳动模范”,“四川省轻工系统劳动标兵”,“四川省优秀企业家”,“全国劳动模范”,“四川创业优秀
企业家” 中国家电协会副理事长
、中国日杂协会副理事长、四川省第八届、九届、十届、十一届人大代表,十一届四川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。先后荣获“成都市劳动模范”、“四川省劳动模范”、“四川省依靠职工办企业好经理”、“全国五一劳动奖章”、“全国劳动模范”等荣誉称号。
2012年当选为四川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八大的代表
1971年至1983年在成都市钻床附件厂(成都市电热器厂前身,集体所有制)任车间检验员、厂质量总检验、车间主任和生产、技术、经营副厂长等职;
1983年至1993年在成都市电热器厂(成都彩虹集团前身,集体所有制)由职工民主选举连任厂长职务;
1993年以成都市电热器厂为主体发起创立成都彩虹电器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,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至今;
1998年当选为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理事长;
2000年当选为中国日用品工业协会副事长;
2002年当选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理事;为四川省八届、九届、十届人大代表和成都市武侯区人大代表
2012年当选为四川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八大的代表
2005年评选为“全国劳动模范”;
2003年评选为“四川创业优秀企业家”;
2000年被授予“四川省劳动模范”称号;
1992年评为“四川省轻工系统优秀企业家”;
1991年评为“全国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先进工作者”;
1991年荣获全国“五一”劳动奖章,荣获“全国轻工业优秀企业家”、“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”称号;
1987年被授予“全国轻工业劳动模范”称号;
1988年评为“四川省轻工系统劳动标兵”;
1991年评为“四川省优秀企业家”;
1986年、1988年、1991年被授予“成都市劳动模范”称号;
1992年和1995年评选为成都市“有突出贡献的厂长(经理)”。
1991年荣获成都市推行和应用方针目标管理及管理现代化优秀成果。(三等奖)
刘荣富的专业水平情况:
主要突出事迹:
刘荣富同志是我国家用电器电热器具行业著名企业家,他带领企业从低谷起飞,从1982年资不抵债、濒临破产倒闭发展成为年产值和销售4亿元、年创税利4000多万元的成都市重点优势企业和省重点企业、国家二级企业和全国家电行业骨干企业集团,“彩虹”注册商标被国家评价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,主导产品“彩虹”系列电热毯被认定为“中国名牌产品”。刘荣富同志坚持改革,大胆创新,为企业迅速发展和我国轻工企业的经营管理实践付出了艰辛的努力,作出了突出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