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少文,生于光绪十六年(1890),原籍蓝田汤峪薛村,后迁至凤凰嘴。民国36年(1947)病逝,终年57岁。一生经商,坚持微利多销、以义为本。
少文自幼随父经商,民国16年(1927),在凤凰嘴经营“中盛魁”商号(后改为“增盛和”),坚持微利多销、以义为本。因经营有方,生意兴隆,数年后集资2万银元,拥有骡马18匹,店员10名,为当时镇、柞两县商业巨头。
少文成为镇柞富商之后,教育店员:“对顾客不可存欺诈之心,多怀助人之意。”每逢年关、春荒上门借钱、借粮者络绎不绝,他解囊相助,概不吝惜。对于无法偿还者从不索要,仅此一项每年要付出500余元(大洋)。村民周虎,系先天呆傻,加之早年丧父,母子二人生活无着,以乞讨度日。少文常送粮送衣,并给周虎盖房一间。邻居笑问少文:“天下商人,多以欺诈盈利,不论贫富见利黑心,只有你反其道而行之,缘由何在?”少文答:“人之初,性本善,就因那些利益熏心之徒,大干伤天损理之事,才使清白世间贯以恶名。如此下去,世风而下,民怨四起,谈何太平,谈何生意?”问者听言,茅塞顿开,连连称:“是理,是理!”后少文经常把沿门乞讨的穷人叫到家中,除供给饭食之外,又送钱钞、衣物和粮食,劝其归家勤劳生产。周虎之母病逝,少文出钱帮助料理,村人大受感动。
少文生性豪爽,亲百姓,远官宦。民国35年(1946),镇安县长(时凤凰嘴属镇安管辖)去商县料理公务,途经凤凰嘴,宿一店家。有一店员劝少文把县长接到家中,酒肉款待。少文大怒:“现今官府腐败,欺害百姓,民众视为仇敌。我们生意人应该和平民百姓同呼吸共命运。若请县长到家,一则违我本意,二则与百姓割离。有酒有肉,留下逢年过节多请几个穷百姓来叙谈叙谈。”
参考资料1.
传纪 .陕西地情网[引用日期2015-04-27]